各位老師您好:

有鑑於教師反應生涯規劃科教師授課時數18節課,授課班級為每班每週一節,負責班級人數眾多,且需要授課準備、批改學生的學習單、與學生討論及一一回覆學生問題,耗費時間較多,請鈞部審慎考量生涯規劃教師辛勞,期望可比照國文類科節數為12-14節,使其減少任課節數,讓教師能有更多時間處理學生問題。
教育部回覆:訂定「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系本部中部辦公室主政業務;依前開注意事項,同屬性科目(節數18節)尚有藝術領域、生活領域、生命教育類及生涯規劃類等類,爰本案商須通盤研議。

詳如附件公文

本訊息網址:
http://hscr.cchs.kh.edu.tw/xoops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63

 

arrow
arrow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