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繁星推薦」暨「個人申請」入學等2本招生簡章即將於11月12日起公開發售。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國立中正大學)表示,今年繁星推薦入學招生計有67所大學校院、1,672個學系參加,提供招生名額合計為13,357人;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計有69所大學院校、1,886個學系參加,提供招生名額合計為54,322人,二種入學管道的招生學系及名額數均為歷年來最多;另外,今年起「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下簡稱高中英聽)得作為招生校系之檢定項目,經甄選委員會統計,104學年度檢定高中英聽成績之校系數,繁星推薦計有158個校系;個人申請計有157個校系。

104學年度招生主要變革有:

一、  一、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得將高中英聽成績,作為其檢定項目。其中:

(一)     (一)英聽成績3年內有效,故甄選委員會進行成績檢定時,將就報名考生102至104學年度內之英聽成績中擇優採計;

(二)     (二)依簡章規定提出申請並經甄選委員會審核通過之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生,得免檢定高中英聽。   

二、  二、原住民報名考生,其原住民身分將由甄選委員會透過「教育部原住民身分電子查驗管理服務平臺」,進行身分查驗,故考生毋需寄送戶口名簿等身分證明文件至 各大學。

三、  三、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校系要求審查資料項目之「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一)     (一)考生為高中(職)應屆畢業生者,其五學期歷年成績單將由其所屬高中(職)學校統一以pdf格式上傳至甄選委員會,考生毋需自行上傳,惟須於登入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時確認。

(二)    (二)其餘考生(含已畢業生或持境外學歷、同等學力報考生等)之在校成績證明,須由本人自行至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

此外,甄選委員會提醒報名考生留意下列事項:

1、報名考生須參加10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若有意報名採計術科之校系,另須參加104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報名校系有檢定高中英聽者,考生須參加104學年度高中英聽考試,惟若曾於102或103學年度參加高中英聽,且成績符合報名校系檢定等級者,得免參加。另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生,欲申請免檢定高中英聽者,須依簡章規定時間及方式向甄選委員會提出。

2、具備「繁星推薦」報名資格之考生(限應屆畢業生),須由就讀高中向各大學校系推薦;「個人申請」則由考生自行向符合志趣之大學校系提出申請,但「繁星推薦」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再報名「個人申請」。前述二種入學方式皆須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辦理報名。

3、「繁星推薦」招生,同一名推薦學生僅限推薦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含不分學群);「個人申請」招生,每一考生申請校系數以6校系為限。

4、「繁星推薦」招生,部分大學校系另訂有原住民外加名額,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僅能就一般生及原住民生身分擇一身分參加;「個人申請」招生,部分大學校系另訂有原住民、離島外加名額,惟具有原住民身分或符合離島生資格之學生,僅能就原住民生及離島生中擇一身分參加。

5、「繁星推薦」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係以推薦報名考生當學年度學測成績、高中英聽成績、術科成績及高中「在校學業成績」作為檢定、分發錄取之依據,考生不須參加第2階段資料審查或面試等甄試程序,惟通過第八類學群第1階篩選之考生,則另須參加通過篩選校系第2階段甄試(面試),再由各大學按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個人申請」招生,考生除須通過報名校系第1階段學測成績、高中英聽成績、術科成績篩選外,須參加通過篩選校系第2階段資料審查或面試等指定項目甄試後,由各大學決定錄取與否。

6、「繁星推薦」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個人申請」錄取生須依簡章規定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參加統一分發,獲分發之錄取生始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

7、「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獲分發錄取生,皆須於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方可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逾放棄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者,應逕向分發大學辦理,惟得否再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8、「個人申請」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惟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適用前述之規定。

目前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招生重要日期及簡章發售辦法已公告在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ac.ccu.edu.tw/),考生可上網查看;另11月4日起於網站上開放大學校系分則內容查詢系統,考生可運用查詢系統取得各大學校系分則內容。

http://www.ceec.edu.tw/CeecMag/Articles/243/243-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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