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新式時間的引進


日治時期台灣人的時間觀念及生活作息產生重大變遷。清領時期台灣社會採行農曆,以初一、十五區分一個月,並以一旬十天為單位,固定以某日為市集日。日治時期引進格林威治標準時間及星期制,規定一天二十四小時,一週七天,星期日為例假日,每年另有至少十天以上的國定假日。


總督府將星期制與標準時間度引入臺灣,要求機關、學校、工廠須制訂作息規律,嚴格要求民眾遵守。鐵公路交通明訂時刻表,要求準時發車及抵達目的地。1937年以前,臺灣時間仍較日本標準時間慢1小時,1937年調為與日本本土相同。總督府在各地設置大時鐘(例如火車站的正門上方),並且配合例假日制度,以養成人民守時的習慣。總督府並從1921年開始,在每年的6月10日都舉辦許多宣導活動。6月10日是日本人的「時的紀念日」。此外,配合現代科技(電報、收音機),使各地的公務人員及民眾都能夠知道正確時間,進而養成守時的習慣。


星期制:日治以前,民眾日常生活作息規律概以旬、朔望、月、季、年為期。日治時期,總督府將星期制引進台灣,規定星期日為例假日,此外,至1928年為止每年另有12天國定假日,其後,增加為13天。官廳、學校、工廠等依上述規定訂頒作息規律,彼此之間因性質不同,難免略有差異,例如學校除了與官廳一樣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休息外,另有年假、暑假、學年假,工廠則每日工作10小時以上,每月任擇兩個星期日為臨時特別休日。顯然的,工廠的工作時間較長,無怪乎,1920年代勞工運動中要求制定7小時或8小時工作制、每週一日有給休日及假日加班應支給加倍日薪,甚至提出廢除打卡鐘、點名、打分數等規定,以及要求資方應免費提供懷錶。


標準時間制:1895年12月27日,總督府發布規定,台灣、澎湖群島、八重山及宮古群島以東經120度子午線之時間為標準時間,與日本國內時差一小時。此一規定自1896年1月1日實施,從此台灣正式進入格林威治世界標準時間系統中。另一方面,1895年6月25日起,台北即實施「午砲」報時制度,每日正午12時發砲,提醒人們校準時刻。其他各市街亦陸續跟進。而隨著氣象觀測、郵電、鐵路等設施漸次完備,1913年,總督府規定各火車站、郵電局、測候所、觀測所等單位,每日正午前3分鐘必須以電話或電報向台北測候所對時,易言之,從此總督府建立完整的全台報時系統。惟「午砲」報時制度仍持續至1921年始取消。

 

星期制簡單來說在日治以前台灣人民是沒有星期幾的概念的,以旬、朔望、月、季、年為期這樣過日子的。在日本統治時期引進後人民有了概念,也有了國定假日等一些假日可以過,更加妥善安排和運用時間。至於,標準時間制可以這麼說日治以前人民除了沒有星期幾的概念外也沒有幾點幾分幾秒的概念,只是大約的知道時間,並不知道真正正確的時間為何。引進這兩種制度無疑是要改變台灣人的陋習,要台灣人守時守法。

 

PS.雖然台灣的時間曾經被日本調成同樣的時間,但現在是慢日本國一個小時的。


傳統社會的作息時間


傳統社會以日月運行規律及動物生理時鐘作為生活作息依據。十七世紀來台荷蘭人用沙漏計時,渡台漢人則用壺漏與線香作為計時工具。清領時期,以兩小時為一時辰,十五分鐘為一刻,並採行農曆,以初一、十五區分一個月,並以一旬(十天)為單位。


計時方式的演進


我們現在的時間觀念與計時方式主要是受到西方世界的影響。一般認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小時六十分鐘、一分種六十秒,但事實上時間並不是絕對的。一天不見得是二十四小時,一個星期也不見得是七天。台灣傳統社會將一天分為十二個單位,並以十天作為一個循環。法國也曾經一天只有十小時,而在史達林統治下的蘇聯,一個星期曾經只有五天。


在西方,古希臘的科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西元前580-500年)觀察月相的周期變化,運用月球繞行地球的規律計算「時間」。在東方,根據殷墟出土卜辭的考證,殷商時代 (公元前1520-1030年)使用圭表和日晷測量時間,已有相當高的準確度。圭表是最古老的計時儀器,「表」是直立於地上的竹竿或石柱,圭表是由直立放的表和一個正南北方向平放的圭(或稱為尺)所組成,是利用太陽移動的計時儀器,利用竿影的變化以了解時間的變化,是所謂的「竿影測日」。利用這種方法測出一個回歸年長度為365.25日,經過多年的使用後,人們漸發展出依據影子方向與長短變化來判定方向、節氣、時刻、地域等。


隨著社會發展與工業技術進步,計時方式也產生改變,從簡單的圭表和日晷,到16世紀的機械時鐘,到18世紀具經度的航海計時鐘,1918年出現石英鐘,時間的計算已可以精準劃分。1955年以銫原子與微波相互作用原理,發展出銫原子鐘以探測原子躍遷頻率達到秒定義的目的。1999年噴泉式銫原子鐘,以雷射致冷技術將銫原子團囚錮,由於噴泉式銫原子中原子溫度低速度慢,與微波作用時間長,因此非常準確。然而地球運轉並非均勻一致,從天文觀測的世界時是非均勻時間,但銫原子鐘具高均勻性,經一段時間後原子時刻與自然時刻會產生差異,因而太過精確的原子時與世界時之間就必須閏秒調整。   台灣目前所採用的標準時間,稱為台灣時間、台北時間或中原標準時間。台灣時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管理規範,以位於桃園楊梅的中華電信研究所內原子鐘的時間為準,較世界協調時間快8小時。


日治時期的生活作息


一八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台灣正式採用格林威治標準時間。先是在台北實施午砲制度,每天正午十二時發砲,提醒民眾時間,再透過氣象觀測、郵電、鐵路系統建立全台報時體系,公私立機構、學校教育規定上下班、上下課時間,鐵公路交通明訂開車時間表,培養民眾的時間觀念與守時習慣。


世界標準時間的建立


標準時間的建立與西方世界的發展有密切關係。17世紀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等歐洲海權國家,為了擴展海外貿易,因而繪製海圖、測量經緯度及航行時間,使得時間的掌握更加精準。隨著19世紀英國勢力的擴張,英國所慣用通過「格林威治」子午線的海圖漸成為各國所通用。這是格林威治零時成為世界標準時間的最主要原因。


格林威治標準時間是指正午太陽橫穿位於英國倫敦郊區皇家格林威治天文台子午線的時間。在未建立統一的標準時間之前,各地普遍採用地方的時間。鐵路系統的發達是確立標準時間制度最主要的原因。從美國東岸的紐約到西岸的洛杉磯,時間若不精確,乘客要如何搭乘?1830年英國進入鐵道時代,1847年12月1日,全英國的鐵路及各地車站全部採用格林威治標準時間。1883年美國也採用格林威治時間制訂火車時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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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culture.edu.tw/history/menu_photomenu.php?menuid=33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324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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