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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暨「個人申請」入學等2本招生簡章即將於11月21日起公開發售,今年繁星推薦計有68所、個人申請計有71所大學院校參與招生。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入學102學年度試務作業變革如下:

1.中低收入戶考生「繁星推薦」入學報名費及「個人申請」入學第一階段報名費減免30%。

2.個人申請」考生所通過第一階段篩選校系,若屬102學年度推行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之試辦大學,考生須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前,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ac.ccu.edu.tw/),進行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未依規定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若非屬前述學校之校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審查資料繳交方式之相關說明,務必參閱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校系分則。

 

欲報名考生另請留意下列事項:

1.考生須參加10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若有意就讀採計術科之校系,另須參加102學年度術科考試。

 

2.具備「繁星推薦」入學報名資格之考生(限應屆畢業生),須由就讀高中向各大學校系推薦;「個人申請」入學則由考生自行決定向符合志趣之大學校系提出申請,但已錄取「繁星推薦」者不得再報名「個人申請」。前述2種入學方式皆須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

 

3.「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同一名推薦學生僅限推薦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含不分學群);「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每一考生申請校系數以六校系為限。

 

4.「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部分大學校系另訂有原住民外加名額,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僅能就一般生及原住民生身分擇一身分參加;「個人申請」招生入學,部分大學校系另訂有原住民、離島外加名額,惟具有原住民身分或符合離島生資格之學生,僅能就原住民生及離島生中擇一身分參加。

 

5.「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以當學年度學測成績、術科成績及高中「在校學業成績」作為檢定、分發錄取之依據,考生不須參加第2階段資料審查或面試等甄試程序;「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考生除須通過報名校系第1階段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篩選外,須參加通過篩選校系第2階段資料審查或面試等指定項目甄試後,經各大學決定錄取與否。

 

6.「繁星推薦」入學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個人申請」入學錄取生須依簡章規定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參加統一分發,獲分發之錄取生始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

 

7.「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之獲分發錄取生,皆須於簡章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方可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目前「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招生重要日期及簡章發售辦法已在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ac.ccu.edu.tw/)公告,考生可上網查看; 101年11月8日起另將於網站上開放大學校系分則內容查詢系統,除書面簡章外,考生可運用查詢系統取得各大學校系分則內容

http://www.ceec.edu.tw/CeecMag/articles/219/2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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