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的議題近年來討論度越來越高,讓我們聽見不同聲音。隨著107課綱中的性別平等教育即將落實,更令人期待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能撇除因不了解而生的恐懼,理性且細緻的討論愛的各種可能。

 

「不支持多元成家,你反同嗎?」一個研議三年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今年10月初送交立法院,原本討論度並不高,近日卻因藝人紛紛表態,意外拉開議題的對話空間。

不過,一開始,這個討論是充滿火藥味的。開第一砲的藝人郭采潔,因為在臉書上表達對法案的「擔憂」立場,遭受網友圍剿她反同志,逼得她不得不跳出來聲明,自己有許多同志朋友,也彼此相愛、尊重。但,究竟郭采潔在擔憂什麼?她並未說得清楚。因為「多元成家草案」的確龐大,所涉及的絕非只有「同志婚姻合法化」,而是涵括「婚姻平權(包括同志婚姻)」、「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等三個法案。這套三胞胎法案,目前只有「婚姻平權」部分送交立法院,目前通過一讀階段。

這套法案包裹三案,但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婚姻平權的部分,也因為涉及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敏感議題,那些不支持或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人,容易被貼上「反同」「恐同」的標籤。之所以會造成這樣的誤解,也跟研議該案的「伴侶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當初策略性包裹三案、共同連署有關。這形成「要嘛,就全支持;不然,就都不支持!」的窘境,像是主持人于美人就曾在節目上質疑,她支持同志結婚,也贊成伴侶制度,但卻對「家屬制度」有意見,「像我這樣的人,就會連署不下去呀!」本來想要「把屋頂蓋大一點」,一舉容納各種多元家庭討論的伴侶盟,今年把三案平行分拆、分別送交立法院,就是希望避免「零和」風險。

儘管同性結婚議題打頭陣,但觀諸各界發言,多元成家草案最大的攻防戰,會落在「伴侶制度」「家屬制度」,特別是後者。因為,這兩個法案不以婚姻、性關係為結合前提,而因為沒有婚約束縛所以也不在「通姦罪」的裁罰範疇之內。這對於衛道人士而言,不啻進一步顛撲了以「一夫一妻」為家庭組成核心的異性戀倫理觀。

像是反對多元成家草案最力的「護家盟」(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就認為伴侶制度雖是一對一關係,但拔除了性忠貞的義務、可單方解消伴侶關係,簡直讓「小三」就地合法。而家屬制度,容許沒有親屬關係的成員結合為家人,則更是種下多P、亂倫與性解放的惡因。其實,花費三年完成民間修法的伴侶盟,是想要因應社會的複雜性,改寫家的定義,同時鬆綁因婚姻與性關係而來的傳統家庭制度。

就拿伴侶制度來說,伴侶盟的原意是家庭的組成奠基在協商精神,不只提供給不想走入婚姻的男女另一種結合可能,也讓兩個想要互相扶持過下半生的兩個老女人(或兩個非直系血親,但想互相扶持者),也能以伴侶制度來確認法律上的身分關係,如此能行使醫病簽署權、送終權等權利,實質照顧到彼此的生活。至於家屬制度,則是修訂自現行民法親屬編第六章「家」,將家的成立前提:「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中的「親屬」兩字拿掉,強調家人團體非必要有血緣關係,且非必要設立家長,企圖以此打破父權宰制。

有些人抨擊草案立意良善,但實踐上可能引發亂倫、多P與通姦除罪化等亂象,不過,再細部討論之,這些對於社會失控、乃至亂性的恐懼,並非無解套之道。例如伴侶制度真的不懲罰「小三」嗎?其實,伴侶雙方可以另行締約,雖然刑法上的通姦罪無法成立,但仍然可訴請民事賠償。而捍衛傳統價值者最關心的孩子撫養問題,會因為單方解消關係而無法得到保障嗎?根據草案所擬,即便關係解消,兩造仍必須負起孩子的撫養義務,機制如同現行離婚一般。

何況,即使草案通過,也非一次到位,仍須完成後續稅法、財產繼承,乃至細如人工生殖等法案配套。就算退一萬步,別忘了傳統的婚姻制度仍然存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仍是一個方便的選項。

目前全球已有30~40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陸續立法承認異性戀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型式,以此來保障同性或非婚姻伴侶的法律地位。台灣從嚴密的父權社會一路走來,好不容易民間已經逐步接受最逼近「性」、最容易引發性別焦慮的同性婚姻討論,而這次三案併陳的多元成家草案,更企圖一舉刺激對「家庭」定義的多元想像。無論多元成家草案是否修法可成,是否有更多選項可組成家庭,都何嘗不是給了台灣社會一個最珍貴的對話平台?

的確,人性是複雜的,每一種修法都可能帶來漏洞,以及最糟或最好的社會實踐。但,「多元成家」尚在草案階段,若只因為懼怕而封殺了更細緻的對話可能,這才是自許人權立國、進步公民者,最大的損失。

 

 

 

圖片出處:中國時報
文章來源遠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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