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英語譯名: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Cross-strait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CSSTA,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20113月,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開始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89舉行的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上,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該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正式簽署。2013621,兩岸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也向外界公布了開放清單。

在台灣,由於部分人士擔憂該協議可能使台灣在經濟與政治上更容易被相對缺乏自由的中國大陸影響,加上官方在該協議簽訂前對民間溝通不足,因而導致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存查爭議與太陽花學運的發生,也使該協議在台灣社會造成廣泛的爭議和討論。

簽署背景

ECFA4條「服務貿易」規定,兩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兩岸服貿協議內容包括文本(即條文)、特定承諾表(市場開放清單)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3部分。協議文本包括4章共計24條條文,主要規範任一方政府所採可影響服務貿易之措施應遵守之義務,包括:透明化、客觀公正、避免不公平競爭、允許相關的資金移轉及原則上遵守最惠待遇及國民待遇等。 

簽署過程

2013625,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2014317,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拿到麥克風,用30秒宣布會議決議:「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

這個動作引爆了社會運動組織的憤怒,加上談判過程未公開,因此服貿簽訂過程被視為"黑箱",導致了後來的太陽花學運。

 

協議內容

大陸方面

非金融: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築和相關的工程服務;分銷服務;環境服務(不包括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檢查);與健康相關的服務和社會服務(除專業服務中所列以外);旅遊和與旅遊相關的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運輸服務;其他地方沒有包括的服務

金融: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不包括證券期貨和保險);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

 

台灣方面

非金融:商業服務業;通訊服務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配銷服務業;環境服務業;健康與社會服務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視聽服務業除外);運輸服務業;其他

金融:保險及其相關服務;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

 

與兩岸服貿協議的關係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20143月宣稱兩岸服貿協議若無法通過,會影響中華民國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但20144月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金明昨說明,他看不見兩岸服貿協議爭議與TPP有直接關聯。

 

台灣、韓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簽署情形之比較 

圖片1

參考網址:

中華經濟研究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維基百科: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ECFA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網站地圖:台灣、韓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簽署情形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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