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玳玉/臺北市立永春高中教師

轉載自台北市教育e週報

 

這些年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地如火如荼,尤其是其中有關於性騷擾、性侵害或性罷凌防治業務,都讓各校叫苦連連。我們學校有幸在臺北市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時即參與防治小組的工作,從94、95年開始就跟著羅燦煐教授和吳志光教授等性別平等及法律專家學者,一同思考與制訂因應性平法及防治準則在學校端的處理流程及相關程序。這些年下來,我自己從一開始疑惑、繁不勝煩到在每個嚴重的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中警覺、在處理每件性平事件上反思,到最後心甘情願參與每場研習、會議或是工作。這件事非得學校來做,除了我們的專業,誰又能有系統有計劃地將重要的觀念與態度,傳達給未來的公民及國家領導人呢?

一路走來,我看到第一階段的性別平等(例如:女生也可以當醫生、男生也可以當護士)已經成功,許多科系或是職業已不將性別視為選擇的絕對標準,而重新思考報考者或求職者的熱情與能力,這是很多前輩努力而來的成果。反思在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上,最大的阻力往往是大人們習以為常的價值觀,性平法已經立法十年,性別平等教育不再只是宣傳、宣導或是輔導室的業務,更重要的是我們去思考及了解為何需要這個法律。唯有我們了解與思考,我們才可能帶給孩子對性別新的體認與尊重。以高中生來說,我們的學生離開我們之後都將年滿十八歲,如果我們沒有給予適時觀念的澄清與教育,出了校門他們就沒有兒少的保護,很容易因為觀念的不清楚或是開玩笑沒想那麼多而誤蹈法網。學校是唯一可以有系統地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與引導學生思考的地方,這也是國家賦予教師這麼重要責任的原因。

 其實性別平等教育不是只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而已,這是不得已中最後層次的處理。如果我們在課堂中、正常生活中就可以思考性別平等、對所有人尊重這件事,也注意我們是否面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時,防治工作就不會是性別平等的主軸了。在學校中老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所傳達的內涵對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且有意義的,我們一定要把學生從傳遞奇怪想法與認知的網路裡、媒體中「用力拉出來」,相信每位老師都希望培育出吳季剛第二,但絕不想教出另一個李宗瑞。

 我自己認為性別平等教育其實是很簡單的概念,只要回到最初的核心:尊重每個人,不論他、她是否年紀、外型、選擇或所有一切和我們不同,我們都要重視且保障每個人的權利。未來的挑戰才剛開始,我們面臨所有我們小時候不曾經驗過的世界,但我們就是得想辦法看到更遠更勇敢,才能帶領我們的學生突破所有的重圍,走出一條新的路。

http://etweb.tp.edu.tw/epa/paper_show.aspx?EDM=EPS201301160744550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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