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叛軍暴行曝光 國際法庭支持逮捕法辦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非洲許多陷於內戰國家武裝力量常會綁架兒童作為「娃娃兵」,利用毒品控制或恐嚇這些娃娃兵,將他們從小訓練為殺人機器。美國非營利組織「看不見的兒童」(Invisible Children)日前推出一支紀錄片「柯尼2012」(Kony 2012),控訴烏干達叛軍首領柯尼(Joseph Kony)綁架數萬孩童,強迫兒童當娃娃兵或性奴隸。
「消失的孩童」組織表示,儘管柯尼犯下如此殘暴的罪行,但是長久以來卻不受世人注意,主因為美國不把他當成對美國國家利益的直接威脅,因此該組織決定拍攝「柯尼2012」來揭發柯尼的惡行。
這支長達29分鐘的紀錄片上傳至Vimeo和YouTube等影音分享網站後,引起廣大迴響,短短2個星期,已經有將近7,000萬人點閱,引發全球撻伐柯尼的罪行,包括脫口秀天后歐普拉、以及當紅女歌手蕾哈娜等都呼籲將柯尼送上國際法庭。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校園中的霸凌(bully)問題時有所聞,隨著科技的發展,另一種在虛擬空間中的霸凌問題,也日益真實起來。根據兒童福利聯盟的調查發現,約有3成的孩子曾經在網路上看過暴力霸凌的影片、近4成的孩子也曾經在網路上看過大家辱罵或攻擊人,顯示孩子的網路世界已充斥暴力的負面訊息。
◎「想揍他的人就按讚!」網路霸凌日益嚴重
網路世界的發展無遠弗屆,現實生活中的霸凌問題也發生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根據兒福聯盟最新的一項調查發現,網路霸凌在台灣的校園中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
兒福聯盟研發處組長邱靖惠指出,調查發現,約有3成的孩子曾經看過網路霸凌影片,而且有將近4成的孩子看過大家攻擊一個人。邱靖惠說:『(原音)他們會在一些批評的人文章按讚或是回覆留言,值得注意的是2.5%曾經傳過色情圖片、4.5%曾經為了整人匿名po一些假的訊息、33%的孩子曾經看過網路霸凌的影片,有將近4成其實曾經在網路上看過大家圍剿或攻擊一個人,所以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網路霸凌在孩子身邊是很普遍的一個現象。』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果他可以領到畢業證書,那全校的人都可以領了」、「這個學生說有多壞就有多壞」……這樣的話聽起來很傷人,卻也讓我們好奇,這個孩子到底有何能耐可以把學校搞得天翻地覆?
中輟生是什麼?
中輟生為「中途輟學生」之簡稱,泛指學生有下列任一情形:
1.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
2.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
3.學期開學後未到校註冊之學生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六十元可以買什麼?今年兒童節,新北市教育局撥款補助國小和幼兒園學童每人六十元,當作兒童節禮物,由學校自行採購。由於學校規模不一,加上六十元能買的東西有限,使得一些學校傷透腦筋。有學校和家長建議,補助款不一定要買禮物,可作為學校購書基金或辦活動經費;有學童說,六十元如果能捐給貧窮的兒童,更有意義。
教育局特教科長歐人豪表示,新北市未改制前,兒童節禮物大多是鄉鎮市公所編列預算,以前縣府沒有編列這筆經費,去年改制後,市府規畫兒童月系列活動,讓親子同樂,今年除了有兒童月活動外,市府還增加補助每人六十元,由學校採購禮物,光是禮物經費就編列一千五百萬元預算。
各校對這筆補助款看法不同。位在板橋區的新埔國小,學生數多達兩千五百多人,校長曾進發表示,六十元能買的東西不多,如果採購廉價商品,學生不見得需要。親師生討論後,決定採購環保水壺,除有安全認證外,也可響應環保愛地球,並鼓勵學生多喝白開水。他認為,兒童節的意義在於給學生快樂的童年回憶,學校可規畫相關活動,禮物並非最重要的。
全校只有二十四名學童的柑林國小,採購禮物補助款不到一千五百元。校長魏千妮表示,金額實在太少,學校無法像其他大型學校能以量制價,教師只好先上網搜尋實用的文具,再讓學生票選。她說,六十元能買的東西很有限,市府如果能給學校更大的使用權限,讓學生共同討論把錢當作班級購書基金或是辦活動經費,會更有意義。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苗栗縣一名國小四年級女童喜歡玩線上遊戲,經常與同學相約流連網咖,父母屢勸不聽,又擔憂女兒受壞朋友影響,於是令她只能待在家裡不准外出,結果女童竟打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指控父母家暴,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網咖問題。
網咖結合網路遊戲、餐飲等設施,加上收費低廉,一向吸引許多兒童、少年聚集。然而,網咖場所有不少人抽菸,出入分子複雜,加上長時間待在網咖曾有猝死案例,因此家長非常擔憂子女流連網咖導致沉迷網路遊戲,或是結交不良分子。
目前僅少數縣市訂有《網咖管理輔導辦法》;例如臺北市政府規定網咖不能開設在學校兩百公尺範圍內,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進出,且須區隔限制級專區,避免兒少接觸不當遊戲;新北市政府規定網咖不能開設在學校四百公尺範圍內,且二十四小時禁止未滿十八歲者進入,但落實執法的縣市仍屈指可數。
部分業者已開始轉型為新形態優質網咖,然而仍有多數網咖未受到任何監督管理,甚至無照經營。主管機關應督促各縣市落實執法工作,建立優質的網咖環境,維護兒少上網安全。
愛師 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